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及家属重大疾病保险告知书 一、保障期间 公司实行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期间,且员工自愿申请投保开始至员工申请退保或离职止。 二、保险责任 员工自保险期间生效日零时起30日后初次罹患保单中约定的疾病,并经保险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专科医生明确诊断确诊为保单承保的105种重大疾病及51种轻症疾病的并符合保单中约定的疾病判断标准,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三、等待期30天 新加保人员等待期为30天,等待期内发生的保单责任,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四、保险方案 承保的105种重大疾病及51种轻症疾病并非确诊就赔,而是要符合保单中规定的疾病判断标准,达到保单中约定的标准方可理赔。具体以保险公司《太平盛世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21款)条款》为准)。 计划一 (投保一份) 25万元 计划二 (投保两份) 50万元(需提交个人健康告知书) 五、投保规则 被保险人要求:员工、配偶、子女; 1)员工及配偶:限18-60周岁;60-65周岁人员需提供个人健康告知进行审核且不能投保超过25万保额的方案;65岁以上人员不予承保。 2)子女:出生满30天至18周岁,未婚全日制在校生可延至23周岁。 六、保单除外责任 重大疾病及轻症疾病保险责任不承担首次投保(详见首次投保释义)前的特定疾病(详见特定疾病释义)既往症及其并发症导致的保险责任。凡在首次投保前罹患重大疾病或既往年度已经赔付过重大疾病的员工,不承担其全部重大疾病及轻症疾病保险责任。 首次投保释义:对于连续投保的员工以其第一次加入与太平养老签署保单并投保相应险种的时间作为首次投保的日期。对于非连续投保及新加保的员工以其最近一次加入保单并投保相应险种的生效日期作为首次投保的日期。 特定疾病释义:重大疾病(以《太平盛世团体重大疾病保险(2021款)条款》重大疾病释义为准,共计105种)、恶性肿瘤、原位癌、心脏病(心功能不全Ⅱ级及Ⅱ级以上)、心肌梗塞、白血病、高血压病(Ⅱ级及Ⅱ级以上)、肝硬化、慢性阻塞性支气管疾病、脑血管疾病、慢性肾脏疾病、慢性病毒性肝炎、糖尿病、系统性红斑狼疮、再生障碍性贫血、先天性疾病、精神疾患或者精神分裂、癫痫病、特定传染病、艾滋病、性病。 七、免责条款 本重大疾病保险为公司给员工提供的福利性质项目,员工自行审慎决定是否投保,投保前有任何疑问可咨询保险公司或人事部门,投保后保单责任的判断及最终理赔结果的认定由保险公司决定,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对于理赔结果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有疑问可直接与保险公司联系。 团体重大疾病保险投保意愿书 本人系思源电气员工已阅读并知悉《思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员工及家属重大疾病保险告知书》内容: 1、投保申请:本人选择自愿投保团体重大疾病保险,同意并委托公司每月从本人的工资中税后扣除保险费用作为本人投保、追加投保、本人配偶或子女的团体重大疾病保险的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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